疫情期间踢踹民警 皇姑检察院从快批捕嫌疑人_沈阳新闻_新闻中心_沈阳网

  本报讯(沈阳新闻网、沈报全媒体记者周贤忠通讯员方彦)3月4日,记者从皇姑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对一起疫情防控期间踢踹民警案,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月18日18时许,在皇姑区某社区检查站,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在不佩戴口罩、拒绝提供身份信息的情况下要求进入小区,经民警和“盛京义勇”工作人员多次劝阻后,依然不服从民警的劝解和警告,并辱骂和踢踹民警身体及面部,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