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不仅能提升城市面貌,更是一项有利民生的工程。2月26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获悉,《2020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已由沈阳市居民小区改造提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明确2020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将在5月份开工,9月末竣工。
和平 区
1和平北大街178巷1号
2民主路225号院
3市府路小区
4彬翠小区
5锦城小区
6岗维小区
7南八马路135号院
8和平南大街100号院
9文化路13号院组团
10砂阳路924号院
11保安寺5号
12工学里小区
13云集街21号
14十四纬路15号
15南五经街86号
16保安寺14号
沈河 区
1西顺城内街48号
2方家栏小区
3文艺路77号小区
4伊周小区
5亲工里小区
6纯朴小区
7小万莲
8令闻新村
9青年小区
10迎新北小区
11宝石南小区
12顺通二小区
13顺通路50号小区
14热闹路11号小区
15文萃路22、26、30号
大东 区
1永丰小区
2仁寿小区
3荣光南小区
4边墙小区
5洮昌花园
6东辽小区
7沈铁路86号
皇姑 区
1车辆厂小区2、3区
2车辆厂小区4区
3舍宅北小区
4庐山小区
5文水东小区
6文水西小区
7文水中小区
8崇东5小区
9华乐小区
10新阳小区
11巴山路大院
于洪 区
1新乐花园小区
2鹏泰小区
浑南 区
1孤家子小区
铁西 区
1光卫南小区
2沈阳工业安装宿舍
3鼓风小区
苏家 屯区
1芙蓉街57号、64号、65号小区
2香杨路20号、雪柳街98号小区
3丽花小区
4塔柏路12号小区
沈北 新区
1福州路四
2三角地小区
3杭州路北小区
4 96号、97号
根据实际情况和民意满足差异化需求
据了解,2020年市级统筹改造老旧小区63个。其中,和平区16个、沈河区15个、大东区7个、皇姑区11个、于洪区2个、铁西区3个、苏家屯区4个、浑南区1个、沈北新区4个。
改造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房屋本体。屋面防水,外墙粉饰,楼道美化,楼道照明,单元门窗(防盗门)维修;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暖房工程;根据相关规定及居民意愿可加装电梯。
二是配套设施。翻新道路,铺设边石和方砖,增设盲道和无障碍道,施划停车位;更换排水、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等共用部位管线;各区政府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弱电线路“入地”改造,无法“入地”的,做好捆扎并加装线盒;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建设停车场。
三是环境整治。拆除私搭乱建,恢复违法占地;实施小区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安装挡车器,新建门卫室;安装监控系统。
四是服务设施。安装健身器材、晾衣架等;增设密闭垃圾房箱等环卫设备设施;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增加慢行系统、增设适老设施(轮椅坡、体闲坐椅等)、实施海绵城市改造工程、设置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站等;完善社区文化、特色文化建设。同时,老旧小区的改造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居民意愿进行调整,满足不同小区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
资金可鼓励居民据实分摊
也可使用公共收益
此次改造将充分征求居民意见,了解居民诉求,形成改造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公示。意见征求方式可采用调查问卷、座谈会、致居民一封信等。
据了解,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居民和政府共同承担,居民承担部分筹集方式可鼓励居民据实分摊,也可合理使用小区停车位、广告、附属房屋设施改建出租等公共收益。
据悉,按照工作安排,2020年3月底前要完成居民意见征求及方案的形成公示工作,同步完成违建拆除;4月底前完成立项、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逐个小区形成设计和施工图纸,并经区政府审定;5月至9月底,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按时完工;11月底前,完成工程验收工作。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王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