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站楼内纠缠、尾随揽客 他俩分别被拘留5日和10日

  近一段时间,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执勤民警发现,有出租车司机或车主擅自在机场航站楼内向旅客招揽生意,对旅客纠缠和尾随,执勤民警依法对以上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罚。警方提醒出租车司机,擅自在航站楼内揽客是违法行为。

  10月17日,沈阳机场分局依法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靳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当日12时30分许,靳某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一楼到达大厅内,以跟踪、纠缠、尾随、滋扰等方式,非法招揽出租车生意,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其本人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事实供认不讳。因近期内多次受到此类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沈阳机场分局依法给予靳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0月12日,沈阳机场分局依法对非法招揽出租车生意的违法行为人刘某才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当日上午9时30分许,刘某才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一楼长途客运站附近,以跟踪、纠缠、尾随、滋扰等方式揽客,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其本人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事实供认不讳。因近期内多次受到此类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沈阳机场分局依法给予刘某才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提醒广大旅客:请乘坐正规交通工具出行,期间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黑车”安全隐患多,无安全保障,对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多重危险,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广大旅客为了自身安全,切莫乘坐无运营执照的“黑车”,拒绝陌生人搭讪,如遇纠缠、尾随,请立即向机场警方举报。举报电话:024-89392108。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