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在马路上被一辆电动车撞倒。撞人的年轻人解释,自己刚接到母亲突发心梗的电话十分着急……9月9日,沈阳晚报收到一封读者来信,一位年逾八旬的老者在信中表示,几年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件事,希望对大家有一定警示作用。
被撞后没追究对方责任
来信的老人姓张,今年已经80岁,但依然能完整描述事发时的情形。“几年前一个夏天的中午,我骑自行车回家吃饭,在交通岗遇到红灯。这时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把我直接撞倒在地,当时后背左下边麻木酸痛。”老人说,那个骑电动车的年轻小伙也吓坏了,赶紧把他扶了起来,“舅,有事没?要不去医院看看吧!”老人很生气,“为啥骑的这么快!还闯红灯!”小伙子回答说,“刚刚接到亲属电话,母亲突发心梗,让我领着去医院。”
令小伙子惊讶的是,老人没有提出去医院看病的要求,反倒催促他赶紧忙自己的事儿:“我没事!我不用去医院,你赶紧去看你妈,心梗有生命危险!”回到家后,老人感到后背难受,常有酥麻的感觉。“老伴和儿媳买了好多膏药,贴了几个星期才稍微好转。”
放平心态笑对骨折
几个月后,老人感觉胸部不好受,经常咳嗽,家人领着去医院就医。在拍了CT和彩超后,医生表示,心肝肺都没有大问题,但在后背处发现下部有4根肋骨骨折了,不过已经愈合。此时老人才回想起来,应该是被电动车撞的。
老人向记者透露,折了4根肋骨,没咋影响工作和生活,也没住院,“但我不后悔放走了那个年轻人,做人就应该宽宏大量!”
提示:遇交通事故“私了”需谨慎
对于这样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提示,发生交通肇事后,尽量不要选择私了。
曾有媒体报道,一辆无牌载客摩托车不慎撞上路过的老人,后者感觉“没事”让司机离开,谁料走了四五百米后出现不适。尽管送医院救治,但老人还是在次日凌晨经抢救无效身亡。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样处理?交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事故较严重,驾驶员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如果事故不严重,可以选择‘私了’。”
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还规定“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然,选择“私了”意味着存在一定风险,包括:举证困难、伤者病情的恶化未知、车体损伤的不确定性等。如果出现不可控情况,很容易再次引发纠纷。为了避免后患,交管部门建议保留证据,比如记录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对方的联系方式等,且双方共同签名确认。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