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检察院《关于发挥司法职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6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发挥司法职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年初以来,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领导、积极发动、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打造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良好法治环境”重点督办建议,有力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民营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保障服务民营企业行动年”活动,精密组织统筹、精准保障服务、精细沟通联系、精心开展宣传,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得到明显提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狠抓司法办案,缩短办案周期,提前介入侦查,对涉案民营企业家依法适用轻缓刑,维护民营企业家在押期间对企业的管理权,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为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受到民营企业一致好评。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给予充分肯定。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民营经济既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就业、税收、技术创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事关百姓福祉和民生任务。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最重要的是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我市的执法环境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基层干警认识不够到位、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经济纠纷刑事化等问题,与广大民营企业的需求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市检察院应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坚持三个导向,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坚持目标导向,增强思想自觉,以实现推动打造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最优执法环境的目标为指引,以民营企业满意为落脚点,瞄准目标抓落实,以更好的状态,更大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行动自觉,对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进一步积极、依法、妥善解决,敢于直面,奔着问题去,敢于担当,扭住问题改,把真正解决问题作为工作动力,让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坚持效果导向,增强责任自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用成果检验目标、倒逼工作,由企业家评判、由全市经济发展评判工作质量,形成重实干、求实效的工作氛围。

  二、有效落实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规范和指导,用足用好中央、省、市及本单位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确保这些措施转化为实打实的行动,能够切实发挥作用,真正为民营企业解决问题、带来方便、获得实惠。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正确把握依法办案与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加强类案分析研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妥善处理好涉民营企业相关案件,全面把握民营企业在检察环节的诉求,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联动推进,与其他政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互通信息,注重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三、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牢固树立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强揽工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推动构建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办案过程中坚决避免“重公轻私”,始终坚持一视同仁,切实使各类市场主体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让民营企业家可以专心创业,安心经营。及时纠正违法诉讼行为,重点监督纠正债务纠纷、股权分配、劳动争议等领域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强化案例指导,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成犯罪处理,杜绝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有效避免经济纠纷刑事化。构建和实行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前,对可能发生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充分考虑涉民营企业及企业人员案件事实、情节、后果、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等情况,积极听取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反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慎用强制性措施,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后续跟踪工作,加强民营企业家羁押期间对企业管理权、决策权等权益保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防止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民企能力

  加强对检察官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强化人民公仆意识,促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清正廉明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加强政治培训、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性的认识,避免“上热下冷”情况发生,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及时将全市检察系统推动打造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公平公正执法环境工作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总结出来、宣传出去,营造全市上下共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