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照”被邻居拍到发群里 到底谁有错?

  大夏天,烈日当空,有些男性习惯在家穿得比较少。可是,最近网上传播的山东济南“男业主在家一丝不挂、被邻居女业主拍照并传到小区业主群里”的消息,让喜欢大夏天在家里光身的男人心生恐惧。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心理专家、律师,请他们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事件经过

  男业主光身被女业主拍照传播

  “发我照片,你犯法了”

  近日,在山东济南某小区业主群里发生了一件超尴尬的事情。一名女业主发现对面楼的男邻居在家赤身裸体,就拍照发到了业主群,并提醒对方:在家不要“裸奔”,或者拉上窗帘,不要影响其他邻居及未成年的孩子。

  照片一经发出,引发男业主反击:“你犯法了知道吗?法盲分子!”事后,男子在业主群里表示他已报警,警方也联系上了该女子。

  对于二人谁对谁错,网友们意见倒是挺一致。很多网友觉得就算男子全裸有些不雅,“但人家是在自己家里啊,你拍下对方的裸照还发到公共群里,显然更过分。都是邻居,完全可以私下协商,实在不行去找物业。”

  律师说法

  男业主行为不违法但侵犯公众秩序

  女业主侵权,触犯法律

  辽宁乾开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亚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男子在家里是自我行为,只要不是故意,不受法律约束。但男子行为虽不违法,可其自由行为也不能侵犯其他业主的自由行为,小区里有儿童和妇女,男子的光身行为侵犯了公众秩序,是不妥当的。社会在进步,文明程度更高了,公民的行为不仅要考虑法律问题,还要考虑社会文化问题。”

  王亚丽表示,女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是对男子隐私权的侵害,男子可以要求女子删除照片赔礼道歉,严重的可要求赔偿损失。女子看到男子的不雅行为,可以私下与男子沟通,或通知物业,由物业出面与男子协商解决。

  心理专家

  居民在独立空间生活

  也不能做有损社会公众道德的事情

  此前,沈阳晚报曾经报道过,一个小区有业主用望远镜偷窥其他业主家私生活,引发整个小区业主愤慨的新闻事件。公民需要隐私权,独立自由的生活空间。如何能做到居民小区业主有独立自由的生活空间,又不影响其他人的健康自由生活?

  沈阳知名心理专家周永梅说,独立自由的生活空间可以给人带来安全感、归宿感、存在感等正常人性的心理需求。但是社会文化是有其自身规律和规则的,如居民在独立的生活空间自由生活,却不能做有损社会公众道德的事情;如现代小区隔音效果不好,业主在自己家中也不应当大喊大叫,吼叫孩子,看不健康的录像,等等。

  对于该事件,周永梅说:“我赞成部分网友的观点,在家中光身的业主要挡上窗帘。窗帘既是现实物质,也是心理上的屏障,将你我分开,各自独立又互不侵扰。”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