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行和解力度 助力涉诉企业脱困

  本报讯(沈阳新闻网、沈报融媒记者周贤忠)6月12日,皇姑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执行和解手段,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申请人权益得到保障,企业也没有因被强制执行而陷入困境。

  沈阳某物流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袁某欠杨某150万元,经法院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在办案中发现,如果法院进一步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企业有可能会垮掉,几十名工人将面临失业。被执行人袁某希望法院能够帮助双方进行执行和解,暂缓对企业采取强制措施,以便企业通过扩大融资渠道解决困境。

  办案人随后耐心向申请人讲解执行要点,申请人也表示,申请执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要回属于自己的资金,并不希望被执行企业垮掉。经过调解,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给予被执行人两个月时间,由被执行人为申请人联系一套与执行标的价值相当的学区房,法院暂停对被执行人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6月12日,此案成功执结。

  皇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能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保障申请人债权顺利实现,与此同时,也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使用和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皇姑区人民法院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不断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为涉诉企业走出困境争取时间和机会。此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