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新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本报讯(沈阳新闻网、沈报融媒记者吴宏包晗)6月11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该局日前印发了调整后的《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同步公布了《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

  辽宁省政府去年8月首次印发《清单》,实现了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统一规范,这是全国首个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定清单之外行政审批机关不得增设中介服务事项。

  新调整的《清单》包含中介服务事项181项,其中涉及住建、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工业信息化等主管部门未纳入原清单管理的中介服务事项38项;涉及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调整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名称,以及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名称,共计114项;删除3项中介服务事项。新公布的《评审清单》共11项评审事项,其中涉及发展改革部门4项、自然资源部门3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1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项。

  目前,全省各地对照调整后的《清单》,已启动市本级以及所属县(区)的清单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