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记者姜虹)4月17日,沈阳召开“《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向社会征求意见”新闻发布会,公开征集有建设性的文明建议。
沈阳2015年成功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并于2017年蝉联殊荣,今年又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城市文明水平已有明显提升,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穿马路、随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不文明行为违法界限不清、适用法律不明、执法主体模糊,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文明的进一步提升,迫切需要通过对文明行为立法,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目前,深圳、杭州、武汉、青岛、乌鲁木齐等地已经出台了文明行为促进地方性法规,南昌、济南等地已经把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论证调研并出台了相关草案。沈阳拟制定的文明条例将主要用于规范和引导日常生活行为,重点围绕文明行为的鼓励倡导、文明行为的保障促进、不文明行为的责任处罚等几个板块,具体包含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以及市民的居家生活等几个方面。
为高标准完成文明立法,沈阳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凡是与所倡导的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祭祀、文明上网等相悖的不文明行为,比如闯红灯、烧纸、室内吸烟、私搭乱建、不文明养犬等,均可提出建议。在对大家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后,将把市民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写入法律,进行立法约束,规范引导人们的言行举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此次征集建议截止时间为4月24日24时,提交建议的三种渠道分别是:
电话:18642099270
电子邮箱:syswmw@163.com
邮信地址:沈中大街206号邮编:110169
沈阳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拟于明年上半年施行
据介绍,按照《沈阳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列入立法计划,将由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份进行第一次审议,于12月份进行第二审议。如顺利通过,将于今年底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预计于明年上半年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