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对外发布《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在辽宁开办一般性企业只需3.5个工作日,开办的必备环节精减至3个;年底前全部取消辽宁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明确审批服务中“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的具体内容。
“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省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
辽宁将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职权。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已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
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省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市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和开发区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
审批服务标准化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编制具体办事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同时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
辽宁将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能明确的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通过共享方式可以获取的申报材料;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实行同类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减证便民能通过网络核验的各类证明一律取消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
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辽宁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建议;对辽宁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外,2018年年底前全部取消;对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逐一研究,尽可能予以取消。
编制取消调整证明事项目录。清单之外,各级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
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证照也具法律效力
辽宁将编制全省信息资源目录,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的共享交换和查询需求。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同时,辽宁还将建设统一的投诉举报、政策咨询、便民服务平台等。
审批服务缩短沈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在全省范围内,将一般企业开办的必备环节精减至3个,即工商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将企业开办时间减至3.5个工作日以内。
今年年底前,沈阳市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内;2019年年底前在全省各市实现上述目标;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同时,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工业企业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
辽宁还将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探索实行“5+X ”工作日模式,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
中介服务破除“红顶中介”
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破除“红顶中介”。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等,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理、执业公示、执业记录等制度。开发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方月宁张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