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

 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沈阳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辽宁省食品摊贩和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森林防火条例〉的决定》《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营口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辽阳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辽阳市学前教育条例》《铁岭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葫芦岛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管理条例》《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条例》《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本溪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于天敏辞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随后,陈求发作了讲话。他指出,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代表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要把代表议案作为确定立法项目、做好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据,重视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推进主任会议成员督办重点议案建议和专委会督办重点建议,推动发展医养结合、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湖长河长制等地方立法,修改《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达到使问题解决、让代表满意的效果,进一步调动代表提出更多高质量议案建议的积极性。

  陈求发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发表重要讲话,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省各级人大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在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征程上不断贡献出人大智慧和力量。一是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领带动人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确保人民群众呼声得到有力回应。二是要始终把增强机遇意识贯穿人大工作始终,深化对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认识,结合补齐“四个短板”、扎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落实省委“1+8”系列文件,深入研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创造等方面工作的具体措施,从法治保障、监督推进的角度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性开展工作,努力在抢抓机遇中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升级,在抢抓机遇中促进辽宁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始终把狠抓作风建设贯穿人大工作始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要求,发挥好绩效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弘扬雷锋精神和新时代辽宁精神,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人大干部队伍。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轶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