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取消消防备案

 非人员密集场所等六大类消防工程备案取消,取消部分审批项目、下调备案抽查比例、工业改造承诺零审批、企业网上备案抽查,申报验收材料等事宜简政放权……近日,在“万人进万企”主题活动中,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不能只说不行、要说怎么才能行”的理念出台多项新举措。


  1月23日,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聚焦消防审批改革。沈阳日报、沈阳晚报、沈阳网、帅正新闻联合邀请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王余斌就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权威解答。

  本期嘉宾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王余斌

  取消消防产品及装修材料送检

  为企业减负

  取消了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投资额3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消防备案,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在“万人进万企”主题活动中,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先后出台《打造营商环境工作十条举措》,采取“简化申报材料、实行绿色通道服务、缩短审批时限、审批预约服务、提前介入服务”等工作举措,为申报单位压缩了审批、隐患整改时间。

  目前,沈阳市在东北地区率先取消了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投资额3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消防备案,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仅取消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见证取样以及外墙保温材料抽样送检,每年就为申报企业节省资金达5亿元。

  近日,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又出台了服务营商环境20条新举措,实行全市消防窗口全年365天无休办公,建立了“重点工程项目会审、重大工程项目联合验收、专项抽查核查”三项机制,为重点企业提升办事效率。

  沈阳消防部门还“取消部分审批项目、下调备案抽查比例、工业改造‘承诺零审批’、企业网上备案抽查、简化申报验收材料”等多项简政放权新举措。同时,对于一些阻碍城市发展的难点、隐患历史遗留问题,开展破解遗留消防审批难题专项攻坚行动。支队主要领导深入项目办公,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周一动态、每周一简报、每月主要领导现场办公服务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有效解决遗留消防审批难题4000余项。

  六类建设工程消防审批改革

  节约企业成本

  “不能只说不行、要说怎么才能行”。在这些新理念的引领下,沈阳消防部门结合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取消了下列六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为企业大大节省了经营成本。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

  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小于1000平方米以下的非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三层以下住宅类建筑的建设工程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库房)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3000立方米的丁类厂房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5000立方米的戊类厂房等

  企业有疑问,我来解政策

  ●遇到身边消防安全隐患怎么投诉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企业负责人问:我的企业在一个工业园区里,我们对消防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如果遇到企业有消防隐患,如何举报投诉?

  王余斌解答:企业、群众监督是保障社会消防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遇到消防隐患,大家可以通过举报热线96119、民心网、12345市民热线、信件等多种途径举报。

  沈阳市已经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与执法监督有机结合,大大提升了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2018年,全市共受理群众火灾隐患举报投诉1847件,发放群众火灾隐患举报奖励7.9万元,达到企业、群众诉求核查率100%、信函按期回复率达100%、群众互动率100%。

  ●消防检查中,企业遇到不公正执法咋办

  一家燃气公司的企业负责人问:因为所经营的企业属于特种行业,平时经常需要到消防窗口办事,同时企业生产中也会遇到消防部门的例行检查。如何规范消防管理人员的执法、服务行为,做到公正公平执法?

  王余斌解答:目前消防部门全面推行标准化窗口服务新模式,为所有消防行政审批窗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电子服务评价器,从工作流程、服务管理、公开承诺、办事时限、监督反馈等方面对窗口服务进行了全面规范,向社会公示日常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理事项和办公电话,实行全年365天无休办公。

  消防部门还出台了监督执法、队伍管理的《“双五条”刚性铁规》,在审批窗口设置回执告知箱,发放《消防监督执法回执单》,广泛征求社会群众对消防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此外,消防部门内部建立2支专职督察队,对打造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切实整治问题、切除顽疾,努力提升公信力。